Saturday, July 31, 2010

芬蘭寬頻普及法令上路 1Mbps上網成基本權利

文/陳曉莉 (編譯) 2010-07-02

擁有540萬居民的芬蘭已有96%的上網人口,這也是全球第一個立法保障民眾上網需求的國家,並且計畫在2015年讓所有民眾都能存取100Mbps的上網速率。

芬蘭去年立法規定,所有國民都應享有寬頻上網的基本權利,並於本周四(7/1)開始實施,強制要求該國境內的26家電信業者都必須提供用戶最少1Mbps的上網速率。


事實上,擁有540萬居民的芬蘭已有96%的上網人口,不過,芬蘭仍是全球第一個立法保障民眾上網需求的國家,並且計畫在2015年讓所有民眾都能存取100Mbps的上網速率。
根據芬蘭通訊管理機構(FICORA)的說明,電信業者得以固定或無線技術提供寬頻服務,且價位及供應時間都必須合理。FICORA亦將負責監控電信業者在寬頻普及服務的施行狀況,包括比照其他通訊服務來控管寬頻服務的價格,並建議多數情況下合理的價格為每月30~40歐元。


BBC引述芬蘭通訊部長Suvi Linden的看法指出,該法律考量的是網路在芬蘭人每天生活所扮演的角色,網路服務不再只是娛樂功能。芬蘭一向致力於創造一個資訊社會,且在多年前就知道並非每個人都能存取網路。


除了芬蘭外,英國政府亦計畫在2012年提供當地所有民眾至少2Mbps的寬頻傳輸速率,但該政府並未打算立法強制施行。(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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