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19, 2009

IFPI年報:95%音樂下載都是違法的

文/陳曉莉 (編譯) 2009-01-19

數位音樂去年成長25%達到37億美元的產值,同時,其銷售額佔音樂產業總體銷售的20%,相較之下2007年只有15%。


資料來源:IFPI

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onographic Industry,IFPI)於上周五(1/16)公布2008年的音樂市場報告指出,去年違法下載的音樂檔案約有400億個,盜版率高達95%,IFPI亦號召ISP業者共同抵制盜版音樂。


下載完整報告內容 (PDF檔,約1.8MB)
IFPI指出,數位音樂去年成長25%達到37億美元的產值,這也是連續第六年的成長。同時,去年數位音樂的銷售額佔音樂產業總體銷售的20%,相較之下2007年只有15%。而相較其他媒體,報紙的網路發行產值只佔4%,在雜誌則只有1%,電影產業為4%。


此外,IFPI亦發現音樂訂閱服務、社交網站,及新授權管道的興起。例如Nokia的音樂下載服務、MySpace Music音樂串流服務及其他由ISP業者所提供的音樂下載或訂閱服務等。
IFPI說明,新的音樂銷售模式包括由Nokia及Sony Ericsson所提供的行動音樂下載服務;以及由ISP業者推出的寬頻音樂下載服務;而MySpace Music音樂串流服務及YouTube則採用廣告贊助模式,與唱片業者分享廣告獲利;而無防拷(DRM-free)機制的音樂銷售服務亦逐漸增加,蘋果旗下的iTunes就在今年1月宣布已售出800萬首無防拷音樂。


此外,有愈來愈多的唱片業者將音樂授權給其他合作伙伴,諸如遊戲產業。NPD估計去年上半年音樂遊戲類型就佔了美國市場整體遊戲銷售量的15%,例如以音樂為主的吉他英雄(Guitar Hero)遊戲在三年內售出2300萬套,光是在北美市場就締造了10億美元的營收。


只是,根據IFPI三年來在16個國家的不同調查,估計去年約有400億的音樂檔案是非法分享,讓音樂盜版率達95%。


去年音樂單曲下載市場成長24%,達到14億首;而專輯下載則成長36%,銷售最好的專輯為Lil Wayne的Lollipop,總計售出910萬張。


IFPI呼籲ISP業者應配合打擊盜版,表示包括法國及英國政府皆打算要求ISP業者控制其網路服務中的盜版行為,法國政府更要求ISP業者要警告並教育用戶不要非法分享,並可終止這些用戶的網路服務。


IFPI引述Entertainment Media的調查指出,這些警告是有效的,當ISP業者警告使用者正在進行非法下載並告知可能會終止網路服務時,有72%的英國用戶會停止這些行為,而且有74%的法國使用者認為終止網路連結會比罰款或受到其他法律制裁來得好。


除了英國及法國外,紐西蘭預計在今年2月要求ISP業者提出終止侵權下載連線的策略,其他由政府介入計畫導入相關措施的還包括美國、義大利、澳洲、日本、香港及南韓等。(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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