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30, 2011

諾基亞官司失利 再向ITC控告蘋果侵權

文/范眠 2011-03-30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初步判決出爐之後,諾基亞(Nokia)週二(3/29)表示,已向ITC再度控告蘋果,幾乎在其所有的行動電話、可攜式音樂播放器、和電腦等多項產品中,都侵犯了諾基亞的專利技術。


諾基亞此次指控蘋果侵犯其七項專利,包括多工作業系統、資料同步化作業、定位、電話品質、以及使用藍牙配件等多項技術。


諾基亞表示,二度向ITC提告,主要是因為不同意ITC於上週五(3/25)所公佈的第一次控告初步判決,認為蘋果並沒有違反第337條款之事宜。諾基亞強調,不願意等到最終判決出爐後,再採取行動,因而決定再次提告。


除了向ITC提出的兩項控訴案外,諾基亞還另外已向美國德拉瓦州地方法院、德國杜塞道夫和聯邦專利法庭、英國高等法院、以及荷蘭地方法院等地,提起相同的專利侵權訴訟。未來數月中,有些案件會開始進入審理階段。


諾基亞指出,連同最新向ITC提起的控告,現在我們共指控蘋果侵犯了諾基亞的46項專利技術。其中有多項技術,是早在首款iPhone上市前就已經申請的。
諾基亞強調,過去20年來,公司已投資約430億歐元的研發經費,擁有超過一萬項的專利,建構了成為行動產品領先創新者所需的技術,而蘋果必須停止再使用諾基亞的專屬創新技術來開發產品。


諾基亞和蘋果間的官司是從2009年十月起開始,由Nokia先指控蘋果iPhone侵犯其GSM、UMTS、和無線區域網路(WLAN)等十項專利。之後,蘋果反告諾基亞侵權,雙方也向ITC提出申訴,希望禁止雙方侵權產品進口到美國販售。同時,蘋果亦於2010年九月在英國對諾基亞提起侵權訴訟。(編譯/范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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