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25, 2009

百億侵權官司

2009-10-24

諾基亞控蘋果iPhone
【明報專訊】涉10項專利 包括3G網絡Wi-Fi功能

手機業界一場世紀訴訟正式爆發!世界最大手機生產商諾基亞(Nokia),控告蘋果旗下熱買的iPhone侵犯10項專利,這些專利涉及的,都是手機對外聯繫通訊的核心技術,諾基亞的入稟狀指,iPhone自2007年推出以來的所有型號,都侵犯了這些專利。諾基亞入稟美國聯邦法院,要求蘋果作出賠償,但蘋果仍可繼續研發iPhone及銷售現有iPhone。有專家估計,如果蘋果被判故意侵權,賠償額可達100億港元。


諾基亞向達拉華州聯邦地方法院提出的起訴書稱,iPhone涉及侵權的10項專利技術,主要分為3大範疇,包括GSM和3G網絡,以及無線地區網絡(Wireless LAN,即一般所指的Wi-Fi),具體包括無線傳送數據、語音編碼、保安和加密等。諾基亞表示,他們已在相關的無線技術研發上耗資400億歐元(約 4600億港元)以上。

雙方談判多時 蘋果拒付款

諾基亞稱,他們過去已說服了全球40家手機生產商購買這10項專利技術的使用權,世界主要手機生產商幾乎全都包括在內,但蘋果堅持不從。諾基亞發言人強調,兩家公司已進行過「一段時間」的談判,興訟是「最後的手段」。諾基亞稱,任何具有GSM、3G或Wi-Fi功能的手機,都包含至少一項上述專利。
諾基亞負責法律和知識產權的副總裁拉納斯托(Ilkka Rahnasto)說,蘋果拒絕承認諾基亞的知識產權,是企圖偷用諾基亞的創新成果。他說:「手機業的基本原則是,那些發明或促成業界標準技術的公司,都屬創造出知識財產,其他業者需要提供補償……蘋果拒絕與諾基亞達成協議,就是想搭諾基亞創意的免費便車。」
諾基亞要求法庭判蘋果犯下侵權行為,要向諾基亞提供損害賠償,但沒提及明確的賠償金額。諾基亞在起訴狀中,未要求法庭下達阻止iPhone手機發售的禁制令。

分析家:每部iPhone料賠47至94元

蘋果分析家芒斯特(Gene Munster)認為,諾基亞可向蘋果索取每部iPhone收益的1%至2%作為專利費,相當於6至12美元(約47至94港元)。以iPhone至今售出3400萬部計算,若諾基亞勝訴,蘋果必須賠償高達2.04億至4.08億美元(15.9億至31.8億港元)。另外,若法官認為蘋果涉及「故意侵害專利」(willful infringement),諾基亞將可額外獲得3倍賠償金(即最多95億港元),意味總賠償額將超過百億港元。

學者:證明10項專利無效 非常難

專家指出,蘋果也可選擇庭外和解,或設法證明諾基亞不擁有涉案的專利,甚至是證明專利無效,但很難成功。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院教授舒爾茨(Jason Schultz)說:「證明10項專利無效是很大的數目,那是非常難的事情。你或許能扳倒1、2項,或甚至5項,但10項不太可能。」若此案成立,實際的訴訟過程料將長達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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