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8, 2013

美國聯邦法庭判定iPhone觸犯Sony、諾基亞專利

黃彥翔 / 編譯 – 2012/12/14

美國達拉威(Delaware)聯邦法庭判定,蘋果(Apple)iPhone侵犯了MobileMedia Ideas公司的專利;MobileMedia Ideas是由Sony、諾基亞(Nokia)與MPEG LA共同成立的專利持有公司。

美國達拉威聯邦法院是在上週四宣佈由陪審團進行討論,經過7天審問與一天的辯論,達成陪審團裁定。陪審團認為,iPhone 3G、3GS、與iPhone 4都直接侵犯了美國專利字號6,070,068、由Sony註冊的控制通話狀態專利;6,253075、由諾基亞註冊的來電拒絕專利;以及6,427,078、由諾基亞註冊的數據傳輸專利。

IDG News Service取得了陪審團裁定的副本。在過程中,蘋果主張三項專利都無效,但陪審團不同意。MobileMedia發言人表示:「法庭裁定蘋果侵犯三項專利,對此我們感到欣慰,而且很合理。」他表示公司晚一點會有更詳細的聲明。蘋果沒有馬上對此事發表評論。

律師事務所McAndrews, Held & Malloy合夥人、鑽研設計專利的Christopher Carani表示,「這個案件,就是一個專利授權公司,希望從陳年專利中再榨出一點汁來。」

美國專利權從註冊起的20年內都有效。這次有兩個專利的註冊時間是在1997與1998年。Carani表示,當出現侵犯專利時,通常有兩個解決方法,一個是損害賠償、一個是禁售。

Carani表示,他認為MobileMedia有機會得到損害賠償,但只是在合理範圍內的權利金。主張禁售、或是因專利侵犯造成的銷售損失賠償應該機會不大,因為這些手機已經很陳舊,而且MobileMedia沒有賣手機,不能主張銷售損失。

這個爭議可回溯到2010年3月,當時MobileMedia Ideas向法院控告蘋果侵權。原本牽涉到14項專利,包括iPod多媒體播放器專利,不過隨著官司進展,許多主張都被捨棄。

資料來源:COMPUTERWORLD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